涉外票据,就是发生在国外的票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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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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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注意听啦!现在佰万君就给各位票粉儿讲讲涉外票据是怎么回事。
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国内又有发生在国外的票据,而不像国内票据那样所有票据行为均发生在国内。
票据当事人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并不决定该票据必然是涉外票据,判断票据涉外性的*有标准是票据行为是否具有涉外性。一个外国公司在中国签发的票据,只要后续行为没有在国外完成,就是国内票据。
由于涉外票据上的票据行为包括付款行为中至少有一个是在国外发生,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必然产生票据法律***问题。虽然国际上各国的《票据法》正在趋于统一,但短期来看,达成完全一致的可能性并不大。在此种情况下,制定票据***规范就成为解决涉外票据法律***的现实选择,我国《票据法》就有专门内容,对此进行规范。
我国《票据法》对于票据***的规定,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般性原则和***法规则。
一般性原则包括国际条约的内容中有与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如我国已缔结或参加该国际条约,则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不包括我国明确提出保留意见的条款;如果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没有相应规定,或者该条约的规定与我国国内法规并不矛盾,则仍然适用国内法的规定;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均无规定,则适用国际惯例。
需要说明的是,国际惯例并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有被当事人明确接受,才对其产生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惯例对涉外票据纠纷的解决,只能起到补充作用。
***规范方面主要包括,***规范的作用在于为民事纠纷寻求作为法律的依据,被选定的法律就是准据法;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情况下,依据债务人的本国法。但当依据行为地法律与依据债务人的本国法得到的结果不一致,而且依据行为地法律债务人具有行为能力时,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就依行为地法律确定。
汇票的出票记载事项的性质,对票据效力的影响和票据追索权的行为行使期限,适用于出票地法律;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于行为地法律;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以及票据丧失补救程序,适用于付款地法律。
关于涉外票据,及其制度你搞清楚了吗?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欢迎给佰万君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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