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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 **** 刘强律师供应

上传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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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1)保证金预留比例。工程纠纷案律师。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投资的建设项目,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工程纠纷案律师。(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工程纠纷案律师,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纠纷案律师。其他**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工程纠纷案律师。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纠纷案律师。找律师,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找顾问,就找太原刘强律师。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

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工程纠纷案律师。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工程纠纷案律师。法院进行一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工程纠纷案律师。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程纠纷案律师。这里所说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单位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由他们来协助调解,有利于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工程纠纷案律师。法院调解应当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进行,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工程纠纷案律师。根据《民事调解规定》,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工程纠纷案律师。调解的进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工程纠纷案律师。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工程纠纷案律师。离婚案件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参加调解,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应就离与不离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依法而行,权益在心。——刘强律师。

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工程纠纷案律师。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工程纠纷案律师。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工程纠纷案律师。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工程纠纷案律师。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只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工程纠纷案律师。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工程纠纷案律师。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只要发包方已经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合格或者已经对工程投入使用,则承包方可依法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工程纠纷案律师。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工程纠纷案律师。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工程纠纷案律师。如果发包方已经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合格,或者虽未竣工验收但发包方已经实际使用了建设工程,则承包方可以依法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纠纷案律师。我们是法律的拥护者,更是您的守护神。——刘强律师。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息。工程纠纷案律师。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工程纠纷案律师。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工程纠纷案律师。(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工程纠纷案律师。(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工程纠纷案律师。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工程纠纷案律师。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用高尚的情操,维护您的权益。——刘强律师。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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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工程纠纷案律师。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工程纠纷案律师。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工程纠纷案律师。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工程纠纷案律师。第二十七条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程纠纷案律师。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杏花岭**工程纠纷案律师电话多少

刘强强是一家刘强律师现就职于山西梓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刘强律师,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经济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从业十二年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题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 在刑事案件方面,刘强律师更有着坚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基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缜密的刑辩思维,娴熟的刑辩技巧,雄辩的语言风格,不屈的勇气胆魄,在刑事案件中探寻正义。 在法律顾问方面,刘强律师则尽心尽力,为企业防患于未然,公司资产并购、债转股、公司重组并购、新三板上市、经济合同纠纷、债权资产置换、建筑工程纠纷。同时帮企业把控合同风险、完善劳资人事制度、完好地处理应收账款等,使企业在发展壮大之余亦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很多企业对刘强律师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及干练的处事能力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认同。 刘强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娴熟的实践办案技巧,以专业的态度,用法律技能、真心与汗水为您提供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的公司,致力于发展为创新务实、诚实可信的企业。公司自创立以来,投身于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继承,是商务服务的主力军。刘强律师始终以本分踏实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影响并带动团队取得成功。刘强律师始终关注自身,在风云变化的时代,对自身的建设毫不懈怠,高度的专注与执着使刘强律师在行业的从容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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